【摘要】26日上午10时许,某百货的6楼至7楼上行手扶电梯上踏板坍塌,跌落一刻,30岁的母亲向柳娟,将身旁的儿子递上高处,自己却被电梯“吞没”。消防员将这位妈妈救出时,她已无生命迹象。网友称该百货老板背景大,事故后仍照常营业。
母亲抱着儿子想把他捧上地面,但当踏上电梯金属踏板的一刻,脚步踏空的两人顺势下坠,因突然失重,女子手上一松,手里的孩子眼看就要掉入下方黑洞。女子不顾双脚继续下沉,双手用力将孩子上举,往身前的地面上“搁”。然而继续运行的电梯却将两人往下拉扯。
此时,一旁的两名店员与另一名路过店员一起,将孩子拉了上来,而女子却继续陷落,下半身已没入电梯。附近一位店员左手拉住护栏,右手抓住女子的一只手掌,试图将其拉出。但一阵挣扎过后,机械力量将两个女性的手生生拉开。一秒钟内,母亲的身影没入电梯之中。
在谴责这家超市的安全措施不够之余,自己也得多家注意,给自己上层保险,至少对家人是好的。
认定意外伤害的原则是什么?
一是外来的伤害。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,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。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。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(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)也是意外,要保险公司赔偿。实际上,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,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,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,故不在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责任范围之内。二是剧烈的伤害。是指造成机能丧失、残缺、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。 三是明显的伤害。是指在责任期内(一般为90天)造成死亡的后果,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。 四是突然的伤害。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。
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有何特点?
(1)中短期性:人身意外死亡保险通常只保到65岁。 (2)灵活性: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,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,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(不超过最高限额),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。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,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,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,只要有付费能力,一般的人均可参加。(3)投保简单 保险公司一般只需要被保人的个人信息(如年龄,生日,住址等), 付款方式, 受益人情况和职业情况这些方面的信息, 其他信息如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, 既有病史等是不需要的。(3)保费低廉: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,在保险期终止后,即使没有发生险事故,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。所以一般保费较低,保障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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